新竹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HsinChu City Nurses Association

最新消息內容

類別: 會務訊息
公告起日: 2026/01/09 截止日期: 2026/06/19
標題: 【重要提醒】115年6月19日執照需更新的護理人員,請檢視您的積分是否達標,醫事人員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附加檔案:

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33條第1項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第13條第2項規定,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申請換領執業執照。(例如115/06/19到期者,可於114/12/20~115/06/19更新)

 

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需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所需文件如下:

執業執照更新(六年到期換發執照)(先到公會「現場」辦理異動,再到新竹市衛生局「現場」辦理執業異動)

公會:繼續教育積分證明

新竹市衛生局:

1.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本(含影本)

2.身份證正本(含影本)

3.執業執照正本

4.一吋半身照片兩張(近照3個月)

5.費用:衛生局規費300元。

6.繼續教育積分證明列印紙本一份

7.公會證明單

 

**『未依規定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會有何處分?

 ⚠⚠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換照人員,衛生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33條第1項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7條、第13條第2項規定,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